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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591-2010洁净室施工验收规范(完整版)

2018-08-09 08:23:10   作者:admin  出处:科瓦特

  进来很多朋友咨询小编,有没有洁净室施工和验收的相关资料想要了解下,小编听了马上给大家整理了下。GB50591-2010洁净室施工验收规范。

  1总则

  1.0.1为在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第3章起简称洁净室)的施工及验收中,贯彻国家有关的方针政策,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检验方法,明确验收标准,以保证施工和安装质量,节能、节材、节水、保护环境和安全操作的目的,制订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整体和装配的、固定和移动的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的施工及验收。

  1.0.3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由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专业资质的施工企业,按批准的文件和图纸施工,施工人员均应经过有关洁净室的施工、验收规范的培训及考核,特殊工种应持有上岗证,并应由具有专业监理资质和经过专业培训的监理机构实行全过程监理。

  2.施工前应制订详尽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各工种之间应密切配合,按程序施工。没有图纸、技术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项目不应施工。工程施工中需修改设计时应有设计单位的变更文件。对没有竣工图纸的工程项目不应进行性能验收。

  3.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的规格、型号、性能及技术指标均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并有齐全合法的质量证明文件。对质量有疑义的,必须进行检验。过期材料不得使用。

  4.分部分项工程或工程中的复杂工序施工完毕后,应进行分项验收,分项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返工直至合格,并记录备案。

  1.0.4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严格配套使用。

  施工及验收,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其他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术语

  3主体结构与装饰

  4建筑装饰

  3.1.2在主体结构未经验收前,不得进行后续工序的施工。

  1,主体结构不管现浇板还是砌体或钢结构均不得有渗漏现象;工艺接缝堵封严实,对填充墙应与周围结构是否严密接触,并全数检查。

  洁净室建筑装饰施工应与其他工种制订明确的施工协作计划和施工程序。

  2,洁净室的装饰材料除应满足隔热、隔声、防振、防虫、防腐、防火、防静电等要求外,尚应保证洁净室的气密性和装饰表面不产尘、不吸尘、不积尘,并应易清洗。

  3,不应使用木材和石膏板直接做饰面。隐蔽使用的木材应经充分干燥并做防潮防腐和防火处理,石膏板应为防水石膏板。

  4,施工全过程应对现场封闭清洁管理,在内进行粉尘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扩散的措施。

  5,施工现场的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在低于5℃的环境温度下施工时,应采取保证施工质量的措施。对有特殊要求的装饰工程,应按设计要求的温度实施。

  6,地面做好防水,不得有空鼓、脱皮、起砂、裂痕等现象,且平整。地面含水率≤4%,粘贴塑胶软地面的基础地面含水率应≤7%,制做时环境温度应≥10℃,相对湿度不得大于80%。涂布地面施工,环境温度宜不低于20℃,相对湿度应低于85%。

  7,墙面:不分新老建筑,不得有渗漏现象,基面干净,且表面应平整、洁净、色泽一致,无裂痕和缺损,伸缩变形缝应用弹性材料填实磨平。阴阳角应用弧形过渡。装配式的结构其金属面板与骨架的连结应留够面板间热胀冷缩的量。金属面板背面应贴绝热层,与骨架之间应有导静电措施。焊接处、连接部位应作好防腐、防锈处理;如需现场喷涂,每层喷涂应一次完成,并注意防火。

  8,吊顶施工不管是新旧建筑都应在基底作业完成后且现场清洁、表面涂界面剂和涂刷涂料后,并在吊顶内各项隐藏工程验收、交接后进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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